金活医药集团(01110)公布,公司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一份新闻稿,当中指出该集团的两名前员工(被告人)被廉署控告。
被告人被控告进行新闻稿所指出的涉嫌不法行为。被告人分别于2024年7月中旬及2024年8月中旬辞去集团所有职位。
公司强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僱员并未曾涉及被告人被控告涉嫌进行的任何不法行为。
董事会认为,该等案件对集团并无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理由为相应的财务影响仅占集团总资产的极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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