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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信(02625)3月21日-3月26日招股 预计3月31日上市

智通财经APP讯,江苏宏信(02625)于2025年3月21日-3月26日招股,公司拟发售5356.2万股,香港发售占10%,国际发售占90%,另有15%超额配股权。每股发售价2.5-3港元,每手1000股,预期股份将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开始在联交所买卖。

公司是一家粮油批发商,总部设在扬州,主要集中在苏中地区以“宏信龙”品牌经营超市及便利店零售业务。根据行业报告,按销售额计,公司于2023年在扬州超市运营商中排名第二,市场份额约为9.1%,及按销售额计,公司于2023年在苏中地区的超市运营商中排名第五,市场份额约为2.3%,及按2023年的销售额计,于江苏省超市营运商中排名第20位左右,市场份额约为0.4%。于最后可行日期,公司在江苏省经营51间超市及109间便利店,其中49间超市及108间便利店位于扬州市,两间超市及一间便利店位于泰州市。除超市及便利店外,公司亦于扬州经营两个商城,即江都商城及宏信龙购物中心。江都商城于1995年开业,占地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宏信龙购物中心于2020年开业,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于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及2024年首九个月,批发业务产生的收益约为人民币5.25亿元、人民币5.12亿元、人民币 6.87亿元及人民币5.72亿元,分别约为36.7%、38.6%、49.0%及56.9%。同年╱期,公司的零售业务产生的收益约为人民币8.89亿元、人民币7.88亿元、人民币6.89亿元及人民币4.18亿元,分别占公司总收益的约62.0%、59.3%、49.1%及41.5%。

鉴于电子商务在中国日益普及,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为公司的零售店铺设立两个小程序“龙会易购”及“宏信龙当日达”,同时为公司的商城设立小程序“江都商城”。公司亦与三大电商平台(即抖音、京东商城及微信)合作,向客户在线销售及交付公司的产品。然而,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的零售店铺及商城的大部分收入均来自公司的零售店铺及商城的一般销售,而产生自公司的小程序及电商平台的收入仅分别占公司2021财年、2022财年、2023 财年及2024年首九个月总收入的约1.0%、0.6%、1.6%及2.3%。

公司已与基石投资者订立基石投资协议,据此,基石投资者已同意,在符合若干条件的情况下,按发售价认购可按发售价购买的发售股份数目(向下调整至最接近每手1,000股H股的完整买卖单位),金额最高约为500万美元(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会财局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公司估计,假设发售价为每股2.75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述发售价范围的中位数)及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公司将自全球发售收到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公司就全球发售应付的承销佣金、费用及预期开支后)将约为1.05亿港元。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30.9%将用作开设新零售店铺,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41.2%将用作建立新配送中心,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26.8%将用作建立新的餐食中央厨房,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1.1%将用于增强公司的ERP系统及基础设施系统,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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