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区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6月7日挂牌成立,是党委部门。主要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岗位人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性质)。
三、招聘对象
具有防城港市户籍或防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学历不限。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较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文字书写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6.有不良嗜好的,如酗酒等。
五、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方式
(一)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防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电子邮箱fcshgzb@163.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等。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前。
七、资格审查、面试与录用
(一)招聘按照“先本科后专科,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本队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佳欣;联系电话:0770-3280766。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北路102号。
附件:防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4年10月23日
原始标题: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http://www.fcq.gov.cn/xxgk/xxgkml/rsxx/klzp/t19142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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