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办案秘书岗6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件整理;
2.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3.负责仲裁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民商法、国际法等法学类专业[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6.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书面、口头表达,曾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7.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在线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具体流程如下:
(一)在线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简历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资料),报名时需上传资料如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等岗位所需证件和材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简历筛选
根据岗位需求,在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因岗择人,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三)笔试
待简历筛选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能力,笔试时长为40分钟。
(四)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六)体检及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并按照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四、薪酬待遇
录用后,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待遇从优,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提供工作餐等福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以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才服务发展”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合同无效,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电话:027-82772655,85711132。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其余时间不受理)。
6.本次招聘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
原始标题:武汉仲裁委员会招聘编外合同制仲裁秘书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whzsrc.com/whzsrc/zp/anmentInformation/getZpKsById?id=6819&type=3&c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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