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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有19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75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详见《计划表》。

  (五)除部分岗位要求丽水市户籍外,其他岗位户籍不限,具体详见《计划表》。

  (六)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计划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七)其他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计划表》。

  (八)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401、2402):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2:00-11月21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岗位需驾驶证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备注驾驶证等级、驾驶年限等岗位所需的信息;退役军人应在“工作(在部队服役)经历”一栏填写服役信息。

  完成系统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所需的驾驶证、退伍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并及时与单位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13日12:00-11月22日12: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录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技(体)能测试或笔试。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00-11月24日9:00。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技(体)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420、2421、2422、2423)需进行技能测试,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417)需进行体能测试。

  1.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420、2421、2422、2423)技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城市道路驾驶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1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花园路1号)0116会议室。

  2.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417)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1分钟仰卧起坐(女子)/俯卧撑(男子)、立定跳远,四个测试项目各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5%。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报到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丽水市行政中心(花园路1号)0216会议室。

  3.其他事项

  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测试要求及标准详见《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技(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

  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体)能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参加技(体)能测试资格。

  技(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体)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录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笔试

  除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420、2421、2422、2423)和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417)外,其他岗位均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2024年11月24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录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总成绩计算

  驾驶员岗位(岗位代码:2420、2421、2422、2423)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安保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417)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则以笔试成绩(或技(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或技(体)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至发布拟录用名单为止。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招录岗位所需专业由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三)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中,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至下次编外用工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录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20。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监督电话:中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附件1: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技(体)能测试标准.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始标题: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公告

  信息来源:http://rsj.lishui.gov.cn/art/2024/11/12/art_1229275321_5396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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