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党校是中共枣庄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力量,加强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2024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补充需求公告》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
一、引进计划
序号 |
引才单位 |
专业要求 |
需求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单位 地址 |
咨询 电话 |
报名邮箱 |
备注 |
待遇 |
1 |
中共枣庄市委党校 |
经济学一级学科 |
1 |
研究生 |
博士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兴国路1369号 |
0632-4475307 |
zzdxzzc@zz.shandong.cn |
含博士海外留学人员,35周岁以下。 |
事业编制待遇,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政策。 |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6.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原则上从市外引进,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含控制总量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通过中共枣庄市委党校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网址:http://www.sdzzdx.net.cn/。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与材料要求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中共枣庄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中共枣庄市委党校邮箱zzdxzzc@zz.shandong.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学校+专业+姓名+学历”。报名以收到报名文件包时间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上述材料均为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我校网站(http://www.sdzzdx.net.cn/)公布。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招聘岗位按照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未有报名合格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如果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将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中共枣庄市委党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合格人员,由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开展,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中共枣庄市委党校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枣庄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4475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中共枣庄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
中共枣庄市委党校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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