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直属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与南宁市戏剧院、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集成了南宁市邕剧团、南宁市粤剧团的舞台演出优势及从事民族音乐、剧本创作、艺术研究、非遗保护等门类的科研力量,为南宁市唯一一个专业从事民族艺术研究、保护、展演、传承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2月26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出生)。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26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gl.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和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73)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招聘公告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8:00至2025年1月6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73)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可能出现拥堵占线,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6日8:00至2025年1月7日18:00。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未审核、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完善报考资料或改报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不再组织改报。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
已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7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另行公布。
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5.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根据核减后的岗位招聘人数(下文统称“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验证。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递补,应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名单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实施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含短信、邮件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时长15分钟/人左右,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当天将面试成绩公布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及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1031
招聘咨询电话:0771-3334119
附件: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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