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壮大我县产业集群,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我县主导产业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管理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采取选聘方式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出生);
4.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不在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卢龙县人民政府(https://www.lulong.gov.cn/channel/9/index.html,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6日。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lcgyq2010@163.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注:指定邮箱地址中“lcgyq”为“龙城工业区”首字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书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填写《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本次选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
6.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5年1月1日(含)前取得。
7.资格初审:依据发布的选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8.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
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下列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由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卢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选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凡违反选聘纪律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选聘单位电话:0335-7209781(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335-7209730(县纪委监委)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原始标题: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qhd.gov.cn/ksbm/web/wenjian/20241225144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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