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全市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有效发挥工会在调处劳动争议中的职能作用,赛罕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院+工会”“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以下简称“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赛罕区“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4名(岗位一);
赛罕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4名(岗位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70周岁以下(含70周岁)(1954年12月1日)内出生,具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能力,重点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团、工会法律顾问、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劳动关系调解员,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工会干部、人社干部等人员中选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于调解工作;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专门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
6.具备胜任调解工作的相应的培训经历或工作经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正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12月30日17:00。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4.报名流程
①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完成报名。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12月31日12:00。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1.对面试成绩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人民法院、总工会共同发放聘书上岗。调解员补贴依据《赛罕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采取“以案定补”、“一案一补”原则给予办案补贴。在职公职人员担任调解员的,不领取办案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等事宜,考生谨防上当受骗。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1-51869450471-518697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赛罕区总工会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原始标题:赛罕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调解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bfrsks.com/ZZ6arKl7yKiamtJjY5Rr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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