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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2025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校(院)创建于1950年,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现有教职工301人,专业技术人员116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44人,先后有11名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7名教师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1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7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4名教师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4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楚天名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其中:学科带头人1名(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骨干教师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各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1.学科带头人(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

(1)中共党员;

(2)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近5年内符合下列前5款条件之一或具备第6款条件中3项及以上:

①入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

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③担任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④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

⑤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专家;

⑥业务资格条件:

a.获得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或相当层次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b.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

c.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校(院)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并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d.决策咨询成果(独立或排名第一)获得副国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e.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一等奖或其他省部级科研、决策咨询一等奖奖项(独立或排名第一);

f.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称号或省部级专项人才、青年人才称号;

g.与上述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2.骨干教师

(1)中共党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能力。近5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①获得全省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及以上精品课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楚天名师);

②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及以上;

③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校(院)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④在校(院)认定的一流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及以上(独著或排名第一,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或排名第一,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2部及以上或主编(副主编)专业教材2部及以上;

⑤决策咨询成果(独立或排名第一)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2次及以上;

⑥科研或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次及以上(独立或排名第一);

⑦与上述要求层次相当的条件。

(三)其它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经考核录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享受国家和湖北省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享受特岗津贴(税前)150万/聘期(三年)。特岗津贴分年度发放,聘期第一年、第二年分别发放50万,聘期第三年岗位任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50万。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可申报校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待遇与引进人才待遇一致。

3.在省委党校工作期间提供160平方米人才周转住房一套(汉口百步亭)。

(二)骨干教师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经考核录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享受国家和湖北省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享受特岗津贴(税前)20万/聘期(两年)。特岗津贴分年度发放,聘期第一年发放10万,聘期第二年岗位任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10万。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可申报校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待遇与引进人才待遇一致。

3.在省委党校工作期间提供80平方米周转住房一套。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于2025年5月19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bswdxzz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版PDF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3)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版PDF格式);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5)现职称证书(PDF格式),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PDF格式,应聘时间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6)近5年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等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获评称号证书、获奖证书、课题、决策咨询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PDF格式),课题提供立(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成果提供签批页、全文或摘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指定其中3项为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校(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5年5月19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获得进入考核环节资格。考核前对照应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科带头人为专题试讲和专业能力综合面试;骨干教师为专题试讲和答辩。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题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满分60分;专业能力综合面试(答辩)占综合成绩的40%,满分40分。

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题目由我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并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学科带头人试讲时间60分钟,骨干教师试讲时间30分钟,应聘人员需准备课件。专题试讲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专业能力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等。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时间30分钟,共三个问题,总分40分。第一个题目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理论功底,由校(院)统一命题,为所有应聘人员必答题,答题时间10分钟;第二个题目考核组织管理能力,由校(院)统一命题,答题时间15分钟;第三个题目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深度,由主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和工作业绩现场提问,答题时间5分钟。考官根据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时间15分钟,共三个问题,总分40分。第一个题目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由校(院)统一命题,为所有应聘人员必答题,答题时间5分钟;第二个题目考核专业基本理论,由校(院)分招聘岗位统一命题,答题时间6分钟;第三个题目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深度,由主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和科研成果现场提问,答题时间4分钟。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答辩情况和代表性成果进行打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专题试讲在45分(含)以上且考核综合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题试讲和考核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校(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需要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须达到上述规定的合格标准。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调查核实。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录用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61528871、85306847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周老师 封老师 但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528830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附件: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2.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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