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今日(11月29日)公布,由2024年12月2日开始,储税券所应付利息的新年率将从目前的0.7167%更改至0.5500%,即根据新的利率,每月每100港元可赚得利息0.0458港元。
储税券的利息是按照单息计算。利息是由购买当日至使用该券缴税的日期止,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亦可按比例赚取利息。储税券用作缴付税项,才可计算利息。如将储税券的本金值归还予其持有人,则不会支付利息。
储税券利率会参照三间发钞银行100,000港元至499,999港元12个月定期存款的平均利率,每月作出覆检。
新利率将适用于所有在2024年12月2日或该日以后购买的储税券。2024年12月2日前购买的储税券将仍旧按照购券当日的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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