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香港政府推出有关香港可持续披露路线图,阐明香港要求公众责任实体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的方针,并就不迟于2028年大型公众责任实体全面采用ISSB准则提供清晰的路径。
(一)香港会计师公会正以全面衔接ISSB准则为基础,制订香港准则,目标于今年底前发布香港准则的最终文本,并于明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二)由明年一月一日起,所有主板发行人均须以“不遵守就解释”为基础,披露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新气候规定所要求的相关信息。由2026年一月一日起,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的发行人(大型股发行人)更必须按新气候规定作强制披露。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将于2027年就强制要求上市公众责任实体按香港准则作可持续汇报咨询市场意见,并预期于2028年一月一日起以按相对称的方式实施。
(三)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将要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即非上市公众责任实体)不迟于2028年应用香港准则。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香港作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及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正持续采取措施,透过遵守国际标准和最佳范例来巩固竞争力。此次推出路线图,全面采用ISSB准则,为实现全球绿色转型,继续在促进绿色和可持续投融资上担当领导角色。本路线图为香港公众责任实体就可持续汇报提供具透明度及清晰的路径。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将联同金融监管机构及持份者,继续透过加强技能培训及推动科技方案的应用,支持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香港准则)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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