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江县粮油储存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志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聘用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服从组织安排。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就业困难对象优先使用以下类型人员:
(1)曾从事粮油工作岗位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4)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6)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之前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或已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及以上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从事工作
招聘“开江县粮油储存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29名,主要协助县粮储中心服务全县粮油储存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并随时接受本单位的调度、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开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户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录用表等资料。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采取高分录用的原则确定人员,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无经济补偿自动解聘。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197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即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报名咨询电话:0818―8222804)
开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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