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社发〔2024〕7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关于健全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的意见》(市委办发〔2022〕5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为肃南县红湾寺镇所辖3个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肃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热爱社区工作,自愿从事基层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肃南户籍,户口迁入肃南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共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红湾寺镇人民政府403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5)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人数,并在肃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组织进行,笔试科目为《社区管理服务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肃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末位并列考生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红湾寺镇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本环节只递补1次。
(四)政审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红湾寺镇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本环节只递补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肃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红湾寺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试用期为6个月。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工资为3200元/月(本科学历,按学历上下浮动100元,含社会保险费)。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1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二)五险一金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享有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成立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红湾寺镇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四)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报名联系电话:0936-6121952(红湾寺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李雪倩
附件:
1.肃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xlsx
2.肃南县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肃南县委社会工作部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红湾寺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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