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鼓楼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问题,推动鼓楼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2024年福州市鼓楼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glq.fuzhou.gov.cn/)、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sys-fzws.dfwsrc.com/)、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4年12月1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12月18日前取得证书或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18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12月18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3年12月19日至2006年12月18日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1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1.此次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于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2:00将附件1-2要求的材料打包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鼓楼区总医院组织人事部邮箱glhp01@126.com(邮件命名为:高层次人才+报考岗位+姓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鼓楼区总医院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邮箱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时间: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27日12:00前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保持电话通畅,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在职报考者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发布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glq.fuzhou.gov.cn/)、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sys-fzws.dfwsrc.com/),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由中央、福建省或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或统筹安排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上述基层项目福建省生源高校毕业生。
7.福建省生源是指学籍在福建省高校或高考前户籍在福建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福州市生源的,以此类推。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9.根据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监督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由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由鼓楼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务方面相关问题及本次招聘考试政策咨询问题由鼓楼区总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87500183,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87523902。
2.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时间9:00-11:30,下午时间15:00-17:30。
附件:
1.福州市鼓楼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xls
3.福州市鼓楼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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