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浙江省余杭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管理(以下简称特保)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保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18至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戒毒工作。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法学、心理学、医学专业背景、驾驶特长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起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要求:填报《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学习工作简历填写完整,家庭成员及近亲属情况填写全面真实,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一并打包发送,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姓名”,发送至浙江省余杭戒毒所报名邮箱:zjsyhszzc@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条件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并现场测量身高。
3.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摸高三项。
4.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考试
1.对体能测试达标的报名人员,浙江省余杭戒毒所人事部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一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入考察,由浙江省余杭戒毒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工作性质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年薪9万左右(包含五险一金)。
2.提供集体住宿,统一配发工作服。
3.戒毒所是特殊监管单位,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岗位以夜班为主。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在浙江省余杭强制戒毒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5.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雄山湾路1号。
6.咨询及监督电话:0571-89382010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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