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门头沟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教师岗位36个,共计招聘41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面向“生源不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30岁及以下”指1993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的;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限30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师岗位需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如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2025年9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学校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7日10:00至2025年1月3日11: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在2025年1月3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应聘岗位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2025年1月3日17:00时间提交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
后续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https://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index.shtml)相关信息,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月9日10:00至1月10日16:0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应知应会常识等综合知识进行考察。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公告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从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未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还需要开具统招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成绩单有非百分制项目须提供说明)等材料;
4.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其中教师资格需提供下列证件之一:
①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2025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面试成绩由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和答辩成绩构成,其中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从门头沟区教委工作安排。
五、其它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69823550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1.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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