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证监会要求丰巢补充说明关于协议控制架构,其中包括,协议控制架构下发行人层面股东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丰巢科技股东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并说明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控制权稳定、相关主体违约等风险及应对措施。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等。8月30日,丰巢控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同时,说明业务经营合规性方面,(1)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2)业务收入中涉及滞留费用及包裹服务费的金额、占比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说明规范运作方面,公司开发、运用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收集及储存的客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丰巢是中国及全球行业领先的末端物流解决方案供应商,按2023年收入计是中国最大的末端物流解决方案供应商,且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柜机数量及2023年的包裹量计是全球最大的智能快递柜网络运营商。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丰巢已累计为3.68亿消费者及3500万快递员提供服务。于往绩记录期间,丰巢的快递末端配送服务所交付的包裹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分别为62.04亿件、58.23亿件及64.63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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