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服务(01153)发布公告,佳源创盛(一间由沈先生实益全资拥有的公司)、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与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订立担保协议,据此(其中包括)佳源创盛、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已同意各自就巢湖旭彤(一间由沈先生间接拥有的公司)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付款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称,提供担保主要是由于中国佳源绕过集团当时现有的企业管治及内部监控的不当行为,从而导致提供未经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的担保。由于公司无法找到完整的佐证文件以证实提供担保以及订立浙江禾源担保协议及浙江智想大成担保协议的原因、商业内容及业务理据(如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未能就担保以及浙江禾源担保协议及浙江智想大成担保协议是否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提供意见。
鉴于订立调解协议未经董事会及股东批准,且在程序上存在重大违规之处,故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存在不确定性;及尽管强制执行令规定银行账户最多冻结约人民币1.24亿元,但于本公告日期及根据公司的记录,被冻结的实际存款总额约为人民币90万元,因此对集团的财务影响甚微。鉴于上文所述,公司认为仲裁调解书及强制执行令并不影响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营运,亦不会影响履行復牌指引的进度及预期时间。
公司对于未能适当遵守上市规则深表遗憾。作为即时补救措施,集团已就(其中包括)集团可能及必须采取的跟进措施向专业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并已采取法律行动(如申请撤回仲裁调解书及不予强制执行仲裁调解书)就仲裁调解书及强制执行令极力抗辩,以保障及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公司谨此刊发本公告,以披露有关担保的所有重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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