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赴广西大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81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六)应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须为2025届及2024、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七)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
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桂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的处罚处分、年龄和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8日。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广西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免笔试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笔试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28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免笔试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为12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
(六)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并列的,以面试中“应急应变能力”要素分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考场、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已签约桂平市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五)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而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六)参加广西大学站点招聘的非广西大学在校生,请提前了解进入广西大学校园的预约方式。详情请点击浏览以下网址:https://jyy.gxu.edu.cn/detail/news?id=906303&menu_id=3608&type_id=1870
(七)本公告在桂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ipin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桂平党建、桂平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3382401、3325216。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中共桂平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原始标题: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uiping.gov.cn/tzgg/t19421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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