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我院决定通过组织推荐、考试比选、考察择优、慎重调任的方式,从盟市和区直单位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商请贵单位择优推荐本部门干部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教师5名),事业编制。
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事业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一)选聘范围
自治区、盟市有关单位在编事业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普通教师岗,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9日(不含)至2006年12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高级教师岗,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2月19日(不含)至2006年12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经历,且所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选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日前(含选聘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受处分期间、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8.选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并经组织同意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31日17:00。
2.报考者填写《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1式2份),个人简历填写从大学本科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院、院系和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报考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信息,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
3.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的信息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扫描(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在资格初审前发送至邮箱(nmsyrs@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所在单位全称”,或传真至(0471―4901003)。
4.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本人。审核未通过的不进行电话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相应电话即为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00至17:00。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选聘职位或取消开考。
2.笔试由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拟采取统一命题方式组织考试。笔试试卷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察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应具备的其他能力。
3.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者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在开考30分钟前现场领取。参加考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干部任免审批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转正定级审批表》、首次进入机关单位的录用审批表、历次调动的审批表、本人编制登记页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下),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4.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确定后,按名单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对不按要求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规
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少于实际选聘计划人数,
以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进行考试,报考人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含本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选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选聘资格。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情况。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4.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5.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公开选聘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岗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1.对确定为拟选聘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其原单位和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公开选聘人员,由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进入岗位考察期的通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入岗位考察期,时间为3个月。岗位考察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岗位考察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选聘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每个环节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回避制度。
3.对公开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4901003
附件1.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事业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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