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商讯

2024年内江市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8号)和《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威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经汇总各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单位性质等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风医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6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考核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①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169号,联系电话:0832-8103498)。

  ②中共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威远县严陵镇东一街50号,联系电话:0832-8126700)。

  ③威远县财政局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小东街211号,联系电话:0832-8223028)。

  ④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政工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54号,联系电话:0832-8106651)。

  ⑤威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工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联系电话:0832-5810011)。

  ⑥威远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威远县连界镇漫城社区漫城商业街88号,联系电话:0832-6183705)。

  ⑦中国共产党威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威远县严陵镇东一街50号,联系电话:0832-8240043)。

  4.所需资料。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②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温馨提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则相应调减该岗位考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2.组织面试:面试题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有出题资质的机构购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赶到面试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报考者请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各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凡新聘用的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2-8225319;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六、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岗位对应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具体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0832-8103498

  中共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0832-8126700

  威远县财政局人事股0832-8223028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政工人事股0832-8106651

  威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工人事股0832-5810011

  威远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32-6183705

  中共威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0832-8240043

  附件:附件2: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5.5 KB)

  附件: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2.1 KB)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原始标题:关于2024年下半年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507.html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m.ylfx.com/shangxun/33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