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从事交通劝导工作。
一、安置对象
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流程
▲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包含首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扫描件。
▲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972827582@qq.com,咨询电话028-27753507。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7日起至4月30日16时。
▲面试
报名成功后,按照通知进行面试,综合评定后择优安置。
三、待遇保障
▲岗位补贴
按照成都东部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岗位社保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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