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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永康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积极适应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新要求,结合新形势任务需求,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集中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0名,其中驾驶员6名、通信员(接警调度员)2名、灭火救援员2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9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2.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2.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

  3.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4.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

  5.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

  6.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7.掌握水电、泥瓦和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三、工作地点

  永康市辖区内。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三)报名地址、电话及途径

  报名地址:永康市飞凤路46号(斜对面)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电话:0579-86462133、15268678493(364352)

  报名途径:将《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发于邮箱1732910673@qq.com进行网上报名。

  五、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报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政治审查,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所在大队统一组织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在队伍内部担任管理岗位,也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2]73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给予相关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灭火员、通信员岗位:约5500元-6500元/月;

  驾驶员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的具体科室为队务督察科,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646213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9日

  原始标题:详永康大队关于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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